2015年,为顺应高考改革要求和广大考生家长愿望,我市中考政策做了近年来较大的一次调整。共涉及取消择校生录取政策等七项内容。
2016年大连中考仍实行毕业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升学总分为695分。中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考试时间安排八戒体育在6月25日、26日两天,其他各学科考试也有相应调整,请关注具体时间安排以及各阶段性工作时间安排。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需提供残疾人证),或因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而申请免考的考生(需提供连续病例),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体育成绩按满分处理。”
A、提前录取。大连市第十五中学设1个统招类志愿;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设1个国际班志愿。三所学校志愿不得兼报。
B、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生录取设置3个平行志愿;指标到校生录取设置1个志愿、1个校内服从志愿和2个平行指标统调志愿。
C、一般高中(包括大连市信息高级中学和大连市经贸高级中学)。统招录取设置3个平行志愿。
D、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报考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的考生到学校报名,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八戒体育,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招生计划在《中招考试信息》报上发布。民办高中志愿栏设1个志愿,仅限填报大连新世纪高中和大连教育学院附属高中志愿。
考生可同时填报普师专科班、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志愿。
(4)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可以对应填报市内五区普通高中,其他区市县的考生可以对应填报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考生具有下列特长项目特长生资格八戒体育,可以跨区域填报对应项目特长生志愿:
(5)考生填报外市地的师范类学校志愿,其志愿填写在第三批录取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栏内。
(6)考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志愿可以八戒体育兼报,志愿填写在第三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栏内。
(7)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本人或家长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填报志愿,系统以最后一次登陆填报或修改的志愿信息为准。
普师专科班录取时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面试及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为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国际班、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国际班录取。其中,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国际班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国际班录取时,依据考生英语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20%设置投档线。
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指标到校生的顺序录取。
为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录取。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根据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大连新世纪高中和大连教育学院附属高中采用市招生办录取和学校自主录取相结合的录取办法,由市招办统一录取比例为70%,学校自主录取比例为30%。
同一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5分以内。市内五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数的70%用于指标到校生录取分配到初中学校
,依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以初中学校为单位面向学区内考生择优录取,若有剩余计划,则录取校内服从志愿考生,按照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将有剩余八戒体育计划的高中排序,由高到低对填报校内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当上述录取仍有剩余计划时八戒体育,按考生指标统调志愿,进行全市指标统调录取。
指标到校生资格和录取结果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结果要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特长生计划单列,全部统招录取,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省级示范性高中优先进行录取。
招收体育类特长生的普通高中,按不高于招生计划3%的比例招收体育类特长生。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体育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升学总分、体育特长生复试得分之和计分的计分办法,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分;报考一般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分。
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分;报考一般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分。
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统招A志愿报考该校志愿,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特长生录取资格。
D、市内五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录取时,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E、普通高中录取时,如遇到总成绩相同时,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大连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
F、普通高中录取时,学习日语的考生在所报对口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录取。如考生自愿改考英语,录取时不享受此项照顾,也不享受指标到校生待遇(属对口升入小语种班学习的学区内考生仍享受指标到校生待遇)。
G、大连市第十五中学按照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批次面向全市招生(不设指标生志愿),录取时,取得美术专业加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将其美术专业成绩的8%(满分4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成绩作为升学总分,再按升学总分择优录取。户籍在市内五区以外的本市其他区市县的考生,享受市内五区考生同等待遇。在省内外市招生的招生办法由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制定,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统一填报志愿录取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自主招生部分,由学校直接参与生源组织工作。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拟录名单报市招生办,技工学校的拟录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依据录取名册办理新生学籍。
市教育局依据市内五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数和市内五区各区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将各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的指标分到市内五区。
各区要将分得的每一所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指标生数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平均分配到各个初中。
⑤将各初中上述操作后剩余的余数进行“电脑派位”,把各个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指标到校名额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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