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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明确深圳城市照明建设新方向、新重点、新标准和新要求,落实“三同时”城市照明管控细则,2019年7月,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在上一版规划的基础上启动了《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5月28日《规划》经市规划委员会建环委会议审议和委员表决,获全票通过。2021年8月31日,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正式发布实施。

  根据《规划》,深圳市城市照明规划定位为“先锋都市·光润鹏城”,提出了“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城市照明建设新范例”的规划总目标,明确了生态友好、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协同发展、绿色节能、科技创新六大规划原则,提出了“智慧照明领衔,助力城市服务升级”、“管理模式创新,推动夜景品质提升”、“新兴文化为媒,加快人文品牌塑造”、“人本照明为基照明,落实民生照明建设”、“多元需求平衡,引导正确价值传递”五大规划策略。结合现状调研及城市大数据分析研究,提出了“一区 ·三轴 ·三湾 ·五核”的新空间形态结构。其中,“一区”指暗夜保护示范区(大鹏星空公园),突破传统城市照明规划模式,由重点指引照明建设,转向强调照明控制,首次将暗夜保护区纳入城市照明规划结构,以期通过暗夜保护示范区的建设,引领可持续城市照明建设新发展。

深圳出台《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图1)

  三轴:三条夜景轴,即“宝安大道—深南大道—文锦路—龙岗大道—深汕路—站前路”形成的夜景(主)轴,“平龙路—观平路—观澜大道—龙观大道—石清大道—和平路—腾龙路—新区大道—彩田路”形成的夜景(副)轴,“罗沙路—深盐路—惠深沿海高速”形成的夜景(副)轴。

  五核:五个夜景核心区,包括福田中心夜景核、罗湖中心夜景核、后海中心区夜景核、宝安—前海中心区夜景核和龙华中心夜景核。

  《规划》文本为条文格式,共九章166条,内容包括城市照明总体规划、功能照明规划、夜间公众活动规划、景观照明规划、绿色照明规划、智慧照明规划、照明供配电规划、分期建设计划、实施管理保障等。附录中收录照明要素的景观照明控制要求及近期重点推进的项目一览表。

  《规划》说明书详细说明了规划的范围、背景、依据、技术路线等以及前期研究成果等,并对《规划》文本逐条进行了详细说明。

  “三同时”管控细则是结合已经发布的《深圳市景观照明“三同时”建设项目的区域范围》及深圳市最新划定的18个重点区域,对深圳市近期城市照明“三同时”建设项目的区域范围进行了识别,并针对各区提出了“三同时”近期管控细则。

  图集以直观的方式体现城市照明总体结构、道路功能照明规划、夜间观景系统规划等,并对各区近期“三同时”管控重点区域及供电点分布进行了图示化表达。

  (一)强化公众咨询,实现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的统一。在前期研究阶段,重点加强了公众咨询,充分吸收社会期盼和群众智慧,在功能照明规划、景观照明规划更加注重市民体验,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强调绿色照明,推动城市照明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规划提出了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照明管理要求,提出了涉及功率密度值控制和智能控制系统的低碳节能控制要求,在兼顾城市空间夜景形象塑造的同时,有效控制城市照明能耗。规划还就创新技术的应用进行了科学指引,主要涉及直流系统应用与清洁能源应用。

  (三)落实暗夜保护,引领夜间的生态修复与暗夜经济。划定暗夜保护区范围,制定暗夜保护要求,助力深圳夜间的生态修复,落实光污染整治要求,指引大棚星空公园建设,引领暗夜经济的创新发展。

  (四)衔接空间规划,推动城市照明纳入城市规划管控体系。结合《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相关规划分区,划定了全市范围内的照明政策分区,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照明建设管控要求,可有效推动“三同时”城市照明纳入城市规划管控体系。

  (五)关注夜间活动,推动深圳城市夜间文化活动品牌成形。包含了日常夜间公众活动和夜间文化品牌活动策划,如节日庆典型夜间公众活动(如灯光秀)和主题事件型夜间公众活动(如光影艺术季),并提出了城市配套服务要求。

  (六)搭建智慧体系,推动城市照明从建设到管理智慧升级。在智慧照明控制方面,指引了市、区两级的智慧照明系统建设,并引入城市大数据分析,推动景观照明分模式精细化管控;在功能照明的智慧化方面,指引了依托多功能智能灯杆的智慧街道照明建设;在景观照明的智慧化方面,指引了互动照明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城市照明与公共艺术、科学技术的结合。